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解决空巢老人心理问题
http://www.clskl.com 2014-06-30 11:31:59 【字号 大 中 小】
(2013年8月)
2011年以来,市老龄办进行了有关“空巢老人”问题的多项入户问卷调查。通过调查,我们初步掌握了全市“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对“空巢老人”的分布、成因、特点、问题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本文仅就我市农村“空巢老人”存在的心理问题及其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一、农村“空巢老人”的主要心理问题
“空巢老人”的心理问题,城市多,农村更多,而且更严重。根据《“空巢老人”现状调查》和《老年人心理需求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农村“空巢老人”心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因生活无人照料而造成孤立无助的危机感。人到老年,身体各项功能逐渐衰退,许多疾病开始缠身。农村“空巢老人”,尤其是高龄和多病老人最担心的是儿女在外地谋生,自己一旦卧床不起,没人在身边照料、护理。特别是,老年人发病常常很突然,农村就医不如城市方便,当家中无人或抢救不及时时,老年人的生命就会受到威胁。
(二)因经济供养不足而产生孤苦无依的悲哀感。相当一部分的农村“空巢老人”担心,自己人老体衰不能继续劳动后缺乏生活保障。我国现有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农村医保也才刚刚起步。对广大农村来说,仍然依赖传统的“养儿防老”。由于现在农村家庭规模越来越小,由多个子女一起供养父母的家庭养老功能不再存在。如果儿女无心赡养或无力赡养,情况更加糟糕。
(三)因缺少亲情抚慰而导致孤寂无聊的孤独感。农村缺少文化娱乐、健身体育等设施,“空巢老人”派遣寂寞的方式不多,只能看看电视、串串门、聊聊天、打打牌,文化生活比较单调,精神比较空虚。子女不在身边,如果再加上丧偶,老人心里有话没出诉说,有时间没事打发,得不到亲情的慰藉和支持,更容易产生孤独感。老人长期处于孤独寂寞中,必然会影响到他们的身体健康,甚至使他们得上痴呆、抑郁、狂躁等老年性精神疾病,对生活失去信心。
二、机构养老有效帮助“空巢老人”摆脱心理困境
在开展《老年人心理需求问卷调查》时,我们发现:农村“空巢老人”入住老年公寓、托老院等养老机构之后,心理状态都得到很大的改善,明显好于同年龄同体能同性别的居家养老“空巢老人”(以下表格可见)
不同养老方式生活满意程度自我评价问卷调查部分项目
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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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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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照料(%)
|
精神状况(%)
|
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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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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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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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居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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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
38.5
|
7.7
|
53.8
|
38.5
|
7.7
|
46.1
|
23.1
|
30.8
|
38.5
|
23.0
|
38.5
|
机构养老
|
93.5
|
6.5
|
0
|
90.3
|
9.7
|
0
|
29.0
|
58.1
|
12.9
|
41.9
|
48.4
|
9.7
|
(一)有专门护理人员照料生活,不再孤立无助。养老服务机构大多可根据入住老人的不同需求,提供个人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医疗保健、心理、精神支持等多项服务。其中需要护理、半护理的老人,在个人生活照料方面得到的服务比居家养老雇请的保姆更加细致周到。如博爱老年公寓特聘毕业于福建医科大学、荣获长乐“十佳医师”称号、在台湾护理养老连锁机构担任过20多年管理和义务工作的资深老医师全天候坐诊;还有专业人员使用从台湾购进的鼻胃管为不能进食的老人喂食。一位85岁的“空巢老人”对我们说,他本来患有胃病,住进托老院后不久胃就不再疼了。我们问他原因,他说是因为住进老年公寓后,白天活动、晚上睡眠、三餐吃饭和服药都比较定时,每天晚上都有热水泡脚。除了这些原因,人的情绪的确会影响胃肠吸收功能,入住老年公寓后心情舒畅应该也是他不再胃疼的一个原因。
(二)有众多同伴一起生活,不再寂寞无聊。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单人间或与别人合住的双人间、三人间。房间里有衣橱、电视、电话、空调、卫生间,有的还有小厨房,设施设备与居家差不多。一位老妇与儿媳不合,搬出新建住房住到旧居,成了“空巢老人”,虽然不再有机会与媳妇吵架了,但自己要上街买菜、做饭、洗衣,反而多了寂寞无聊,心情依旧不好。后来在外谋生的儿子让她住进了老年公寓,过起了与以往不同的集体生活。我们问她住在老年公寓的感受,她说,每天与大家一起在食堂用餐,选食自己喜欢的饭菜,房间有人打扫,衣服有人洗,很舒服;老年公寓里有许多不同的休闲健身设施,还有老师教大家做健身操,大家每天都有说有笑有唱有跳的,这种感觉真好。许多老人都表示跟她一样住公寓比住在家里的感觉更好。
(三)有更多机会得到帮助,不再孤苦无依。我市的养老服务机构收费不等,其中专业人士兴办的老年公寓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收费也相对高,最贵的一家全护理收费标准是一个床位每月2500元(包括床位、伙食、护理等多项费用等)。收费较低的,如公办的光荣院,没人每月收费550元(包括床位、伙食等),收费最低的是由一家基督教团体资助经费的托老院,每人每月收费270元(其中伙食费180元、其它杂费90元),入住者多为家境困难和智障、残疾者。还有一家是由一位在外地发展成功后的民营企业家,把家乡的旧厂区改建成为带有慈善性质的老年公寓,面向低收入老人低收费入住。收费入住老年服务机构的老人中,有的生活困难但机能较好,就帮助入住机构做好保洁、洗衣等工作,取得一定报酬,甚至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他老人提供有偿个人服务,用于弥补自己生活费的不足。
调查发现,居家养老中,评价“满意”的多是体能较好的中低龄“空巢老人”,和经济条件较好、并由保姆照料的男性;高龄,特别是高龄女性、体能较差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大多评价“不满意”。入住老年服务机构的“空巢老人”有“三多”特点:中高龄居多,最高龄者96岁,平均年龄79.6岁;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者居多,其中半护理的占53.9%,全护理的占22.7%,自理的仅占23.4%;女性居多,男女性别比例为21:79,女性人数约为男性的4倍。从面谈和调查数字分析“高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和女性的“空巢老人”最需要、最愿意入住养老服务机构。
女性老人希望入住机构养老,与保姆市场有关。我们发现居家养老的“空巢老人”对生活满意程度评价“满意”和“非常满意”的,绝大多数是经济条件较好,雇请雇请了保姆照料的男性。一些老伯雇请了保姆后,一改往日的愁眉苦脸而精神焕发起来,甚至还反过来帮助保姆做家务,生怕累着保姆。而老太太大多对保姆比较挑剔,所以绝大多数保姆都不愿为她们服务,喜欢为男性老人服务。此外,在养老机构里一个护理人员可以为几个老人护理服务,收费比居家养老雇请保姆低得多,这也是女性老人更愿意入住机构养老的原因之一。一位守寡46年的89岁老太太说:“我在生活不能自理后雇保姆照顾,每月工资2200元还包吃住,还请不到好保姆,有的保姆不但不勤快,还偷买菜的钱,让人非常生气。住进老年公寓后,护理人员态度和气,服务周到,自己感觉非常舒服。”她还很夸张地对我们说,幸好早点住了进来,要不可能不到半年就气没命了。
此外,有的养老服务机构还向附近的居家“空巢老人”提供上门服务,起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居家养老,使更多的“空巢老人”摆脱心理困境。
三、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
我国现在提倡的养老政策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但这并不是说居家养老一定比机构养老更好,而是需要因人而异、因地而异,视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养老方式。调查情况表明,对绝大多数中高龄、日常生活需要有人照料、护理的“空巢老人”来说,入住机构养老是最佳选择,只是目前养老服务机构还远远更不上实际的需求。
根据2012年底调查数据,我市农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13.92%,其中“空巢老人”占38.1%。2012年调查时,农村中有41.21%的“空巢老人”表示最愿意独自居住,比表示最愿意与子女同住的多处7.06个百分点,只有5.5%的“空巢老人”表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但我们发现,其主要原因是不少人误以为养老服务机构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敬(养)老院”、“福利院”,用来收养无依无靠和子女不孝顺的老人,住进去将使自己及子女脸上无光。随着已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示范作用和农村传统观念逐渐转变,近年来越来越多“空巢老人”愿意过机构养老的生活。远走他乡谋生的年轻人也希望留守家中的老人能住到养老机构去,以解后顾之忧。2012年与2010年相比,全市老人人口比例上升了0.72个百分点,“空巢”率上升5.6个百分点。今年的抽样调查结果是18.8%的“空巢老人”,也就是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5%以上那个的老人表示愿意过机构养老生活。显然,这个比例还会逐年增长。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总数仅有1200个,比2010年增长了3.5倍,但仍未达到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1%,为解决养老服务中的供求矛盾,必须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一)利用现有资源推动有序发展。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需要解决资金、用地、经营管理人才和护理队伍等问题,其中用地问题最难。我市人多地少,建设用地供求矛盾十分突出。由于机构养老还是新生事物,目前对建设规模、档次等方面要求并不太高,发展初期人们注重的是基本设施设备、生活照料及护理服务等方面需求,所以只要不涉及新征建设用地,解决用地问题实际上并不困难。
长乐在八十年代投入大量资金兴建很多小学校舍,近几年,却不断有农村小学因学生数太少而撤并,产生校舍闲置的情况。据了解,1999-2009年间,全市小学(含初小)共撤并了121所,这些校园占地面积达27万多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共3万平方米,教学辅助用房面积7万多平方米。利用闲置校园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正好适应了儿童减少、老人增多的新形势的需要。作为全国基础教育先进县,我市校园大多空间宽敞,环境优美,校舍建筑质量较高,适宜改造成养老服务机构。而且,改造建设工程量小投资少,在很短时间内就可完成改造投入使用。如我市“夕阳红”老年公寓就是把教室改造成带有独立卫生间,像星级饭店一样的“标准客房”;篮球场改造成露天健身活动场所。原来的电脑室、乒乓球室等都保留“为我所用”。就是上下课的电铃也用来提醒老人就餐。有一些八十年代兴建的家庭作坊式的厂房,也可以加以利用改造;甚至一些只住五保户的敬老院也可以改、扩建成面向其他“空巢老人”的托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改造的养老服务机构,降低了“空巢老人”入住门槛,同时也减轻了贫困农民家庭的养老负担。
(二)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健康发展。我市目前养老服务机构绝大多数是其他建筑改造而成,普遍存在设施简陋、运营水平低、服务质量不高、收费无标准,甚至机构名称不规范等问题。为了促进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使老人住得起,留得住,真正发挥其尊老、敬老、养老的功能和作用,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包括规划建设、法人登记、设备设施、收费、服务、安全等多个方面的管理。对于新建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建设、民政等相关部门在审批时必须认真审查是否符合建设部、民政部发布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的所有要求。利用其他建筑改造的养老服务机构,也要尽最大可能达到《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统一由民政部门审批,并向老龄委办公室备案。民政部门和老龄办等相关部门要依据民政部发布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规范、管理规范、设施设备规范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监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物价、财政、民政等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不同体制、不同等级、不同类别服务响应的收费指导价,供经营者和消费者参考。如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费根据每一个养老机构自身的设施条件,其收费标准按补偿成本原则确定;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成本适当高于福利性养老机构。每个养老机构内部的床位费也有一定的差别,按房间设施标准收费。为了便于操作,加强规范管理,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参照其他地方的经验,制定出适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市委、市政府已经决定财政拨款新建老年公寓,要在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用地选址、服务定位、建设规模、配套设施档次和经营管理方式等,对民办老年服务机构产生示范、指导、影响的作用。
(三)落实优惠政策扶持加快发展。随着老年人口的迅速增长,农村“空巢老人”的心理问题已从单纯的家庭问题发展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由于家庭供养资源的减少,养老的社会责任将逐渐从家庭向社会转移,家庭养老终将让位于社会养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协调发展、关注民生、城乡统筹、重视农村、制度创新等项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毫无疑问,推动和扶持养老机构建设发展是政府的责任。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就明确指出,养老服务机构是社会福利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90%以上的乡镇要建立起以“五保”老人为主要对象,同时面向所有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的社会福利机构。福建省政府于2006年发出《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闽政[2006]8号),提出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今后五年,全省要基本建成以政府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为示范,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为骨干,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以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文件要求各地政府认清形势,增强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紧迫感,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用地、税收、水电、资金补助等各项优惠政策,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为了加快老年服务机构发展,作为地方政府,还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具体、更加优惠、可操作性更强的扶持发展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床位补贴等资金扶持力度,并且及时解决老年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中的实际困难。同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选送单位:长乐市老年福利事业促进会)